范冰冰逃税尘埃落定范冰冰的确逃过税,但最终结果却是交了8亿元的税和罚金,没进监狱,这可知道原因?只是因为逃税规定中有一个特别条款而被专业人士戏称为“特殊条款““冰冰条款”。也正因为这条”冰冰条款”,范冰冰免于入狱!
红极一时的影星范冰冰的“阴阳合同”于2018年6月份东窗事发、逃税8亿元坐实的范冰冰“阴阳合同”案也于2018年10月份尘埃落定。
范冰冰逃税案,是目前税务部门办理的最严重的一起个人偷逃税款案。据税务机关核实,范冰冰在拍《大轰炸》这部影片的过程中,以合同拆分的方式逃个税618万,少缴税金及附加112万元。另外,范冰冰为法人代表的公司少交税2.48亿,逃税金额1.34亿。税务机关根据法律认定范冰冰需要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8亿多元人民币。
这一天范冰冰本人还通过个人社交媒体发文致歉。道歉信中写道,我为我所做的一切感到深深的惭愧和愧疚,并真诚地向大家致歉。我会尽一切努力,筹集资金,按时足额补上偷逃税款及罚款
对于我们这些吃瓜群众来说,对范冰冰逃税金额如此巨大,对于小康家庭来说,这也是个天文数字,实在让人感到格外震惊,范冰冰只是逃税达到了那么大的数额,其收入应该有多大呀?
震惊的同时,不少人还表示非常不解,并发出质疑,范冰冰参与犯罪的数额为何这么大,而不是被捕入狱呢?相关部门只追究范冰冰的行政责任而不追究她的刑事责任。难道,这些大明星,这些有钱人可以凭借“钱”途,就可以免予刑事追责、法外施恩?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纳税人以欺骗,隐瞒等方式作虚假纳税申报或未申报而逃避纳税数额较大且超过应纳税额10%以上者,将处以刑罚,刑期可达七年之久,同时还应缴纳罚金。
但在逃税方面存在着免于惩罚的条款,对于逃税罪初犯人员设有不承担刑事责任的特殊条款。对于逃避缴纳税款符合规定金额和比例标准并已构成犯罪的初犯符合3个条件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一是经税务机关依法发出追缴通知补缴应纳税款;二是已经缴纳滞纳金;三是已经受到税务机关行政处罚
但是需要注意,五年内应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行政处罚的除外。
对照上述条款,本文发现范冰冰的确达到了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此前5年未因为偷逃税款而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而且,范冰冰及时缴纳8亿元税款和滞纳金。
有人对此打趣道,这条免予刑事责任的规定,似乎是特意为范冰冰度身订做,专业人士将其称为“冰冰条款”!
俗话说,放水养鱼,比赶尽杀绝要好很多,给予那些犯错误的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比一味追究刑事责任要好很多。
一个案件的裁判不仅要能够体现出法律的威慑作用,还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发挥好社会效果,这是法律惩罚的主要借鉴。
这件事对范冰冰的长远影响比现实影响大很多,补缴了税款,也就没什么事情了,不用担惊受怕。在社会效果上,范冰冰逃税事件发生之后,不管是对于范冰冰或是其他明星团队来说都是一个敲击,很多存在逃税现象的明星们,积极向税务机关进行补税并积极受罚,也表明范冰冰被判罚的案件在宣传上发挥了很好的效果。
这件事之后,演艺界又兴起了高片酬的整顿之风,今后明星们要获得高片酬怕是不容易。
联想目前Yi情状,国家为确诊患者提供免费救治,那么多钱都是来自于什么?当然必须依靠国家雄厚的资金支持,税收就是国家财政最主要的源泉。因此做为每个个体与企业来说,依法纳税是非常有必要的,涓涓细流汇为长河。